新余鱼市电子秤让秤纠纷,为了2斤鱼大打出手赔了900元
经了解,2017年8月1日清晨4时许,鹄山乡某村乡民黄某根(男,51岁)与同村乡民黄某芽(男,52岁)一同去人和乡穑诞村一水库买鱼。黄某芽用篓子装鱼过秤,黄某根用网子装鱼过秤,卖鱼老板多让秤给黄某根2斤,黄某芽觉得卖鱼老板成心偏袒黄某根,产生了吃醋心思,导致黄某芽与黄某根发作争吵,继而两边大打出手,后被现场人员劝开。过后,经判定黄某根的损害程度为轻微伤。
案发后,人和派出所民警对工作经过进行了具体查询,本着调和共处的原则,安排两边进行调解。民警抛弃周末休息时间,一而再、再而三地劝慰,两人的对立终于化解,两边终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对各自的过激行为表示懊悔,黄某芽赞同补偿黄某根人民币900元整,两边对民警热心详尽的工作表示了感谢,一同买鱼让秤胶葛就此成功化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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